3月6日下午,学校召开中层干部会议,传达《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文件精神,专题布置相关工作,学校党委书记周建松主持会议。
周建松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也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做出了新的明确的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办发[2017]12号),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重要意义。
周建松强调,学校党委要把贯彻执行《规定》和《办法》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位中层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切实做到忠诚老实,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学校党委和纪委落实专人,做好《廉洁从政信息登记表》填报工作。
会上,党委副书记姜进传达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办发[2017]12号),纪委书记陈利荣传达了《关于填报高校省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信息表的通知》(浙教纪[2017]6号)。
会议还对学校近期主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校领导和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