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示范性院校建设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学院于
培训活动由学院分管财务副院长、示范性院校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吴胜同志主持,财务处处长、示范性建设项目办公室副主任章七根同志具体向参加培训人员讲述了示范性院校建设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章副主任详细解释了学院制定的示范性建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资金管理制定遵循的三个原则和一个目标;明确了资金管理规定约束性(限制性)规定,即比例约束和规范化的约束,以及资金可以使用的范围;明确了具体的报销操作程序。
章副主任指出,资金使用的原则把握与项目实施直接相关;专项资金是项目资金,日常支出是不能列入的;不要以完成指标的态度来化钱,而应从项目实施的绩效着手。并要求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财务负责人,应注意注重内部控制,防范可能的风险;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负责;注重项目实施的绩效;要有全校一盘棋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