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学生学习《行为准则》和《管理规定》

作者:来源: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05-04-04点击量:41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风建设,及时传达新修订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订适应新形势、新时期,符合时代精神和大学生特点的学生守则,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党委于43日晚八时在行政楼201会议室组织院学生会的17位干部解读这两个文件。院党委书记李逸凡同志主持了此次的学习活动。参加的还有院团委副书记吴慧凤同志。

 根据事先的安排,老师与学生干部们对《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先进行了逐条解读,并一一结合当前的国际形势和自身情况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与感想。李逸凡书记指出,《行为准则》共8条,可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二点是属于思想素质层面的要求,分别是政治要求和思想要求,要结合当前中国的政治格局和经济实力,以及“三个代表”和创建和谐社会的实际进行深层次的理解。其余六点是属于要求大学生必须遵守的具体的行为准则,要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落实。李书记还比较了新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不同之处,使学生们认识到考试作弊将被开除学籍、开除学籍须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增加了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受处分后有了申诉权等变化。

李书记表示,下一阶段将组织院党委委员、党员干部和全体师生学习这两个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