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金」声——检察日报】郑亚莉代表: 建议确立企业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作者:来源: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21-03-08点击量:8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院长、民建浙江省委会副主委郑亚莉

“ 建议逐步建立对企业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院长、民建浙江省委会副主委郑亚莉建议,确立企业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为了提好这个建议,郑亚莉代表做了充分调研。她表示,从国际发展趋势看,很多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执法司法机关十分重视对市场主体的保护。由美国率先适用的企业暂缓起诉制度,目前已经被英国、法国、加拿大、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效仿,在保护企业生存与发展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从我国的实践探索来看,2020年3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上海浦东、金山,江苏张家港,山东郯城,广东深圳南山、宝安等6家基层检察院,试点开展“企业犯罪相对不诉适用机制改革”。“通过前期试点,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刑事案件过程中,围绕推进企业合规建设作了一些探索实践,积累了一些经验,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在我国确立企业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可行性与必要性。”郑亚莉代表告诉记者。

郑亚莉代表说,督促企业合规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离不开相应的法律规范与支撑。但是,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对不起诉制度,适用范围较窄,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也十分有限。

“因此,我有两个建议。一是建议授权检察机关在全国范围内适时组织开展企业合规附条件不起诉试点,为下一步在全国层面建构和立法上建立涉企业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等法律制度积累实践经验;二是建议修改刑事诉讼法,增加确立企业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的相关内容。”郑亚莉代表建议。(孙风娟)


http://jcrbapp.jcrb.com.cn/jcrb/news.html?aid=48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