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进学生健康,增强体质,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素养,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营造优良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进一步推进学院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工作。经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讨论研究,特制订本实施细则,并作为学院在校学生综合测评体育成绩评定的依据。
一、适用对象:所有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体育综合测评的内容
学生在校期间体育状况的综合测评,应全面反映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体育学习习惯的养成情况、体育知识技术和技能的掌握程度,组织和参与课外体育锻炼的能力以及运动竞技水平等方面的具体表现。
根据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学生体育综合测评按开设体育教学课班级与未开设体育教学课班级进行分类。评分内容分基本分与奖惩分,依据体育成绩、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以及课外体育锻炼量化考核等进行评定,共12分,其中基本分10分,奖励分2分。详见下表:
为配合综合测评体育奖惩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可操作性水平,学院学生体育综合测评将实施红(奖励)黄(扣分)卡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