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投资系200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来源: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06-12-08点击量:13

 

根据《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本系师资队伍与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订金融与投资系200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老师人选及职责

承担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老师由本系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的专兼职老师、具有硕士学位及学院“128工程的助教、各专业指导委员会部分专家组成。指导老师应做好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准备工作;制订指导工作计划,并指导学生制订论文撰写进度计划;向学生推荐参考资料,以及指导学生进行搜集、查阅文献资料与使用工具书、软件的正确方法;审阅论文初稿或审查第一次设计结果,提出修改与改进意见;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进展情况并进行具体指导;在答辩日期之前认真做好毕业论文定稿工作,并写出评语,初评成绩;参加论文答辩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0412月底前教师制定毕业论文指导计划及指导程序,并与学生见面,对毕业论文的撰写提出要求并对论文撰写进行指导。本学期119前,学生收集资料,确定写作思路及大纲;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框架

三、指导教师分组

第一组:王    (组长)陶永诚   裘晓飞    周邦瑶   严卫华